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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科技、消費與同志政略」專題導論/林純德

「科技、消費與同志政略」專題導論

◎林純德(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六月是同志驕傲月,全球各地的同志社群以各種活動、儀式,來歡慶、宣講、反思同志平權運動的意義、成果與困境。台灣同志運動已屆二十載,在地同志的社會處境及人權保障似有進展,但令人困惑、甚至感到憂慮的是,何以在保障同志受教及執教的權利、禁止性傾向歧視正式納入就業服務法的保障範圍、執法員警不得惡意騷擾同志社交場所、爭取公部門預算以推廣社會大眾認識同志存在的多元樣貌上,已有斬獲之際,在同志性權方面,特別是在網路性權的維護上,卻是節節敗退,為何關乎同志情色的「露骨再現、戲耍嘲諷、自我呈現、如實紀錄、戲劇排演、細膩描繪、多元討論、甚至學術研究」(何春蕤,2005:3),都可能成為檢警調入人於罪的呈堂證供?

在台灣,同志平權運動史與網路發展史,實有著某種程度上的「共時性」(synchronicity)。1990年代中期,行政院成立了「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NII),希望將台灣建設成一個網路資訊社會,幾乎同一時期,由「同志工作坊」所發起,同志社群首度走上街頭,以抗議當時的台大公衛所教授、前衛生署長、現任立委涂醒哲在其研究報告中醜化同志(台北市政府民政局,2008:136)(反諷的是,涂醒哲所成立的「台灣紅絲帶基金會」竟成為「2009台北同志公民運動」的執行單位)。往後,每逢相關事件或活動發生之際,同志團體、社群便充份運用網路的迅捷性及無遠弗屆,將相關訊息傳送出去,並號召各地同志響應。相當多數的同志乃藉由網路而型塑自身的性/別認同,並與散居各地的同志們形成一種社群意識。更為重要的是,網路提供了一個蘊藏豐富動能的平台,讓同志們得以進行多元而基進的性/色情實踐與想像。

如前所述,在地同志平權運動看似方興日盛,事實上,卻不斷遭逢來自宗教、婦幼團體等道德右派的強大反挫勢力,再者,當前同志社群內部缺乏關於運動論述與路線的辯論,進而漠視彼此之間的路線差異(徐沛然,2009),恐怕也是社群內部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在本期<<文化研究月報>>三角公園所刊登的<公開、私密、非同志:以Spiteful Tots網路社群為例>一文中,何姿瑩除了針對「線上民族誌」作為一種質性研究方法,提出相當精闢的見解外,並根據她長達六年對於一個台灣當代某伺服器上的Spiteful Tots(化名)BBS同志網路社群所進行的線上田野調查結果強調,該社群的網路佈告與線上分享,「可作為當代台灣同性戀或同志的史料書寫來看待,透露出作為一個當前三十幾歲、有良好教育與全職工作的同性戀對於性政治認同的看法」。值得關注的是,何姿瑩在文章中隱約地指出,這群不以「同志」自居、卻經常使用「同性戀」自稱的Spiteful Tots成員,其實對於當前的「同志」運動路線,乃抱持著一種「不以為然」、「嘲諷」、「規避」的立場。

雖然何姿瑩在上述文章中,對於Spiteful Tots成員的「不以同志自居」的「同性戀政略」著墨有限,但在其發表於2008年台灣社會學年會的<批判/規避政治:Spiteful Tots網路社群之文本分析研究>一文中,便相當清楚地闡述,在當代台灣的社會文化脈絡下,「同志」一詞的指涉意含,及其召喚的社群所展演的性/別主體性及運動路線,已被一種不畏懼與異性戀主流價值衝突、敵對的基進「queer」意識所銘刻,而凡此種種皆已漠視、邊緣化Spiteful Tots成員的那種強調「平凡庸俗」(ordinariness)的同性戀主體的日常生活實踐(何姿瑩,2008)。

這類標榜「不與異性戀主流價值抗衡」的聲音並不讓人覺得陌生,號稱台灣影響力最大的同志網路刊物<<同位素>>的創辦人小熊,在他那篇被收錄於<<揚起彩虹旗:我的同志運動經驗1990-2001>>(2002)一書的文章裡,便曾高聲吶喊著:「誰來看看我們啊?我們一直都在的啊!我們的臉上未施脂粉,生活簡單,衣服上聞不到濃厚的香水味,也極少有扮裝的閒情逸致,生活在每一個不同的場景與角落,也許不很勇敢,常常戴著面具生活,偶爾也對親密的朋友開誠佈公,更重要的是,我們這麼的肯定自己是從異性戀家庭走出來的,我們熱愛自己的家人與朋友,也從未思索想要以強烈的抗爭與尖聲怒吼來割斷存在的歷史,好挺出自己一張同志的臉」(小熊,2002:207)。

如同Spiteful Tots成員一般,小熊恰巧也是一位三十幾歲、受到良好教育、且有著全職工作的男同性戀者,但我比較好奇的是,從他們的眼中,如何看待我的一位恰巧也是三十幾歲、有著「男同志」認同的受訪者,他高中沒唸完、沒有固定工作且居無定所,但他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扮裝,不斷地與異性戀主流價值抗衡,好挺出自己一張「同志」的臉?我的這位受訪者會是Spiteful Tots成員及小熊這類男同性戀者無法在日常的生活實踐中,感受到來自主流社會多一點友善及感受到多一點輕鬆的壓迫根源嗎?我更好奇的是,究竟是誰比較受到主流社會的眷憐而受到較多的社會資源上的「施捨」?男同性戀者的「平凡庸俗」的展演及日常生活的實踐,是否非得透過消弭與主流社會的差異與對立來界定呢?如果對於某些「男同志」而言,「與異性戀主流價值抗衡」、「凸顯同志差異」及「關乎認同而非只是閒情逸致的扮裝」皆已然構成日常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為何這些性/別展演不能也被視為一種「平凡庸俗」的日常實踐呢?誰有權並站在何種立場來決定呢?

近年來興起的另一條在地同志運動路線,我則稱之為「男同志消費主義」(gay consumerism),此一運動路線擁護者普遍認為,多數男同志收入豐渥且無家累,生來便是深具藝術、時尚品味的享樂主義者,除了性愛實踐外,他們更透過消費行為,以型塑自身的男同志認同。這群男同志消費主義者更深信,一旦(男)同志社群向主流社會展現驚人的消費實力,主流社會便無法漠視同志存在的重要性,因此,對他們而言,「同志消費」將是達到「同志平權」的一條最為便捷而有效的運動路線。2007年6月中旬,<<聯合報>>的「快活周報系列」刊登「同志驕傲月」專題報導後,「2006年台北同志驕傲節」及「2007年台北國際同歡節」主辦人、也是在地男同志消費主義的代表性人物蘇宜湘,隨即在其所創辦的刊物<<同歡指南>>中頗為自豪地表示:「…就如同報導所言,創造的無限商機是讓台北市民感到訝異與歡喜的。為此,官方單位開始重視這樣活動所帶來的各項意義,也釋放出滿滿的誠意,這是兩屆活動所努力換來的甜美果實,而帶動的驚人消費能力以及國際正面觀感已經讓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思考這樣活動的周邊經濟效益」(蘇宜湘,2007)。

在高度選票取向的藍綠二元政治架構之下,當兩黨政治議題凌駕一切之際,姑且不論身為性/別少數的男同志所展開的「銀彈」攻勢,究竟能促成主流社會對其人權議題的何種程度上的施恩式的關注,或在相關法律政策的制訂、修正上,獲致何等實質性的平權效果,事實上,因應全球資本主義而興起的在地男同志消費主義,恐未蒙主流社會的權益施捨,卻已先在整個台灣同志社群內部,引發激烈爭辯及負面效應。被Petrus Liu(2007)視為台灣「酷兒馬克斯主義」(Queer Marxism)代表人物之一的「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便對日益商業化的同志遊行頗表不滿。的確,當越來越多以男同志消費者為訴求對象的企業廠商加入遊行贊助行列之後,一年一度的同志遊行便活像個酷兒版的嘉年華會,此一趨勢也促使王蘋反思同志遊行的運動意義,她大聲疾呼,「遊行不是運動唯一的表現形式,[同志社群]需要開拓更多不同的運動形式與議題領域」(引自徐沛然,2009)。

在地男同志消費主義除了引發同志社群內部對於運動路線的激烈爭辯外,也產生若干的負面效應,例如,它嚴重漠視女同志及跨性別同志在經濟/物質條件上的相對弱勢處境,也使得低收入、勞工階級的同志在社群內更加邊緣化,此外,當它和已然盛行於整個男同志社群內的「強制性男同志陽剛特質」(compulsory gay masculinity)交互建構、沆瀣一氣時,C族、尤其是處於經濟/物質條件上的弱勢處境的C族,不論是在社交關係或情慾互動上,都將受到無情的貶抑。

羅毓嘉在<當我們「變」MAN:Abercrombie & Fitch,陽剛氣質,與台北男同志>一文中,探索一群在地男同志如何藉由對美國休閒服飾品牌「Abercrombie & Fitch」(以下簡稱A&F)的消費行為及A&F風格化的身體展演,以集體型塑一種饒富都會中產階級品味、健身房肌肉型、散發年輕氣息的男同志陽剛認同。羅毓嘉觀察到,「除了透過展演『穿上A&F』的身體形象,展示出一種有別於『異性戀認知的/粉味娘娘腔』同志的風格,形構出一種(異性戀看來)更不像同性戀/不娘--甚至從表面上看來還有點像異性戀--的身體風景。A&F男同志也進一步以群體行動與社群協約,排除『非A&F男同志』進入群體」。他更明確地指出,這群在地A&F男同志的集體陽剛展演乃「存在於一種與異性戀價值的『共謀』架構下,更弔詭的是,這種私領域的微型抵抗似乎並沒有辦法確實地指認出結構的壓迫,卻可能在不自覺間受到結構的同化,而幽微地再現了對娘娘腔的壓迫」。

然而,若如他於文中所言,「A&F剪裁所修飾的胸肌、二頭肌、三頭肌、背肌與腰線,種種強化男性性徵的身體線條,在視覺層面上亦隱隱呼應著「陽剛」的意涵」,那麼,在我看來,此一「陽剛」意涵似乎比較接近1970年代在美國男同志社群內大行其道的「clone」,或是後來「熊族」眼中的「twink」,兩者可否歸為「男同志陽剛」一族,容或有爭議,但似乎未曾聽聞有人將這類性/別展演與「異性戀陽剛特質」進行連結,也因此,原本看來很有「gay」味的(即便A&F管理階層在主觀意識上並不以男同志為其主要訴求對象)美國A&F性/別符碼,何以經由在地男同志的挪用、再構連後,竟可如此神奇地「形構出一種(異性戀看來)更不像同性戀/不娘--甚至從表面上看來還有點像異性戀--的身體風景」,這恐怕還有待作者更為細膩的思索與進一步的說明。

近來,關於「娘」(「娘娘腔」的簡寫)這個字的使用及其可能引發的效應,在台灣同志社群、演藝圈及婦運界,引起廣泛而激烈的辯論。有趣的是,「娘」向來是異性戀用來辨識、進而羞辱男同性戀的一種污名型式,但隨著年輕一代的異性戀男性益趨「陰柔化」,如今反倒成了蔡康永這位公開擁抱「娘」特質的男同志作家藝人,在其所主持的綜藝節目裡,對幾位(自我認同為)異性戀男性來賓的戲謔稱呼。在多方辯論的過程中,我留意到,某些男同志網友及異性戀女性主義學者對於「娘」的界定,似乎有「去性化」的傾向,換言之,就她/他們的認知而言,「娘」只是一種被「污名化」(stigmatized)的「性別」(gender)特質,而非「一種近乎取之不盡的反轉[污名」能量來源」(a near-inexhaustible source of transformational energy)(Sedgwick,1993:4)的「酷兒式」(queered)的「性/別」(gender/sexuality)展演,因此,不論是「異男」或「同男」,都不應該成為「娘」所指涉的對象,至於「娘」作為一種污名的型式,其分別在「同男」及「異男」身上所發揮的不同羞辱效應及鑲嵌其中的不對等權力關係,則不是她/他們所關注(或所意識到)的議題。

在當代台灣社會,一位異性戀男性身上所透顯的「娘」特質,只要不過度誇大、怪異,甚而演變為「異裝」(cross-dressing)或「變性」(transsexuality),它仍在主流社會可接受的範圍內,甚至,有些「娘」異男還會被冠以「美型男」、「斯文男」、「新好男人」等較為正向的稱謂;反之,一位娘娘腔男同志則往往要承受「性」及「性別」上的雙重污名,尤其在一群恐同偏執的異性戀大眾的眼中,他不僅是「性別錯亂」,更是「性變態」,換言之,他的「娘」正是上述兩種污名化的性/別特質緊密交纏下的一種「怪胎式的性慾化陰柔特質」(queerly sexualized effeminacy)。

早在十九世紀,西方的性學家便已認定,在一群所謂「怪異的生理男性」(odd males)當中,「性別變異」(gender variation)與「性慾倒錯」(sexual inversion)之間,乃存在著一種緊密的關連性(Hekma,2003:216)。當時就連本身是一位公開同性戀者的性學家Karl Heinrich Ulrich也深信,所謂「男同性戀者」(他稱之為「Uranian」)其實是「女性的靈魂被困在男性的身體裡」(quoted in Kennedy,1997:27)。是故,當時的性學家普遍認為,一位男同性戀者的「性慾倒錯」乃根源於其「性別變異」,亦即,他之所以慾求「同性」(男性),正因為他在性別認同上,認為自己是「女性」或「陰性」。

上述十九世紀性學家的「娘化的男同性戀」觀點,其影響層面既廣大且深遠。「美國精神醫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於1980年所出版的<<心理異常的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DSM-III),一方面正式將同性戀自心理異常項目移除,但另一方面,卻又巧立了「幼年時期性別認同失調」(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of childhood)此項診斷名目。當時的美國精神科醫生普遍地認為,「幼年時期性別認同失調」與「成年男同性戀」之間存在著緊密的關連性,換言之,如果可以及早治療一個小男孩的「娘娘腔」,便可防止他成年之後,成為一名男同性戀者。這也正說明了何以Lawrence Mass會不假辭色地批評美國精神醫學協會的上述舉動,完全只是利用「幼年時期性別認同失調」此一名目,並經由一段漫長而縝密的過程,將「同性戀」重新概念化為一種「心理疾病」(Mass,1990:214)。

「娘化的男同性戀」觀點雖備受爭議,但它仍持續地反映在一些相關醫學研究報告上,例如,Simon LeVay對男同性戀者的「下視丘」(hypothalamus)的「INAH3」此一組織部位進行比對研究後發現,男同性戀者的該組織部位的結構大小比較接近女性(LeVay,1993:120-121);Dean Hamer及其團隊在從事男同性戀者的基因研究後宣稱,他們已發現決定男同性戀行為的基因,並建議將它稱之為「娘娘腔基因」(the sissy gene)(Hamer;Copeland,1994:167)。即便上述研究報告在發表之初,曾引來國際媒體的大幅報導,但不久後,不論是在樣本取得、研究方法及意識型態上,都陸續遭到嚴重的質疑(Stein,1999;Steinberg,1999)。

上述對於一些西方文獻所進行的分析,旨在略述西方性學/醫學體系如何漫長而縝密地建構其「娘化的男同性戀」論述。在本期<<文化研究月報>>三角公園所刊登的<「娘不娘有差?」:HIV醫學知識與病歷書寫中的恐同意識>這篇小論文裡,作者張廷碩以一位「self-reflexive insider」的身份,企圖揭露在地愛滋防疫醫療體系如何援引、生產、再構連「娘化的男同性戀」論述,並在問診間、科務會議、醫學院課堂、教學門診、防疫通報流程及病歷書寫中,內化、具現這類「娘化的男同性戀」論述,例如,他提到,「某位資深主治醫師看到『雙側肺浸潤合併臨床有喘症狀』的年輕男病人時,便會留意該病患說話時是否會『娘』,懷疑是否有HIV感染?」。換言之,對於這位資深主治醫師而言,從一名男性患者言談語氣中所透顯的「娘」特質,便可據此推斷出他的男同性戀身份,並進而將他列為HIV感染高風險群。

由上述「娘→男同性戀→HIV感染高風險群」的醫界論證看來,這位深居杏林的資深主治醫師不僅對於男同志文化一無所知,就連時下年輕一代的多元性/別認同與展演,恐怕也是毫無所悉,張廷碩接下來的一連串提問頗切入要點:「雖然實證醫學曾經證實,男同志社群中的BTM(零號)在每一次的性行為中,感染HIV機率的高於TOP(一號),但事實上,男同志們的『性別特質』與其『性愛角色』之間,原本就不存在著一種異性戀主流社會所想當然爾的『一致性』,換言之,有的『零號』往往再現極度陽剛的特質,反之,有些『一號』卻是圈內的『姐妹』。因此,我們應該反過來問,『娘的特質』可以視為感染HIV的『風險因子』嗎?什麼樣的特質會是醫師們所認定的『娘的特質』?『娘的特質』可以等同於『男同性戀』嗎?『娘的特質』就一定不會在『異性戀男性』身上顯露出來嗎?」。

張廷碩的這篇論文雖然篇幅不大,卻提供相當寶貴的第一手田野資料,而這類的資料過去甚少在文化研究領域內被探究、發表,未來希望他能再接再厲,將批判的觸角更為深入醫界內幕,為我們挖掘、揭露更多關於性/別、族群、階級、年齡、身體等等霸權意識及不對等的權力關係。

這一期<<文化研究月報>>三角公園共收錄三篇由相當優異的年輕學者所撰寫的、可讀性甚高的佳作,在詳讀各篇論文後,我們決定以「科技、消費與同志政略」作為專題名稱。本文與其說是一篇導論,它更像是我個人與三位作者所展開的一場思辯性的對話,希望讀者們在閱讀這三篇論文時,也能開啟你們與三位作者之間的智性互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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