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用「秩序」打壓我!偷窺癖與性少數的真實心聲【2015-0301 女人迷】
◎范綱皓
這一次想討論人人身上都背負著所謂「正常」以及「合理」的枷鎖,但這些標準究竟是為誰而生,又壓迫了誰。
我們每一個人都喜歡追求「有秩序」、「乾淨」的生活。所以,我們都期待一般人在一般的情況下,在「對的地方」應該要有「合時宜」的行為出現。我們不能否認,在各種都市公共空間中,我們都希望它們「井然有序」。一旦這種井然有序的心態出現,等於我們將權力置放在這些空間中。這些空間,在一般的情況下,它的權力通常指向「異性戀」、「男性」、「四肢健全」、「中上階層」的人。
我們通常會特別說「這是gay bar」、「這個公園到了晚上就是同志公園」,而不會特別說這是「異性戀空間」、「異性戀酒吧」或那是「異性戀公園」,因為所有的空間都預設是異性戀的空間,異性戀幾乎主掌了對大部分空間的權力。在網路空間中,我們也都預設男性可以露奶、女性則不行,露了就會被檢舉;可以分享男女正常性愛,而 BDSM 則是撒旦之愛,貼文將會強制移除,好好接受「不合時宜」性的審判。(推薦閱讀:來點格雷式的性愛!BDSM 的初學實踐)
於是,我們可以發現霸權無所不在。霸權不是某些人說「我們不是霸權」,就不是霸權。霸權就是不刻意說、不刻意做,對少數群體就會自動產生壓迫。很多時候,我們就是藉由空間去產生權力,進而對他人造成監控、壓迫與歧視,而不自知。
接下來我想要分享兩個故事,來說明性別中對秩序的要求,如何是性別壓迫與不平等。
◆偷窺癖是令人不悅的罪與病?
有一次我搭乘高鐵返鄉,在新竹高鐵站下車。下車後,我走向洗手間,看見有個中年男子,站在洗手間門口。當我走進洗手間,他便尾隨我進去,跟我並排一同一解尿意。但我發現他並沒有在小便,而是不斷把頭探過我這兒,手自行在下方抽動著。
我小解完,他便也收拾「行李」,比我早一步離開洗手間。我在洗手台洗手、烘手,並整理儀容。沒多久,他又尾隨另一名年輕男孩,做了剛剛一樣的事。我看在眼裡,我明白他的苦衷,我理解他的慾望,因為各種原因,他必須依靠這些特別的途徑才能獲得抒解。所以我沒有拒絕讓他看,反正當時天氣冷,誰的屌不是縮成一團,也沒什麼好看。但我擔心的是,他這種明目張膽的觀看法,要是「遇人不淑」,讓其他人「不舒服」了,便會成了罪,便會視為病。(同場加映:一個男人的偷窺情事)
當我們將這些「不合時宜」的行為,看成「罪」與「病」,它就是「罪」與「病」,沒別的了。
倘若有人一狀告上站務員警,他就是會被抓、被罰錢、被輔導,真的沒別的了,什麼都不會改變。比起把這件事看成罪與病,我更支持給予它灰色地帶,就讓它發生,反正它離讓我不舒服、身體的侵害還很遠,那就試著說服我們自己就讓它成為社會樣態的一部份。
我並不是鼓吹大家把性器官或身體公開展示給偷窺癖好的性少數觀賞,而是藉由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明,這是我對社會上少數群體與「失序」、「脫序」行為的態度。因為,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什麼時候我們有可能會變成他。更重要的是,大家要能夠理解他們的處境,並找到友善對待他們的方式,而不是所有的事都報警處理,將他們推向我們的「秩序」中。何況,我們很難判定什麼是「秩序」,什麼是「失序」?難道把被我們視為是失序的事,排除在秩序之外,它就真的不見了嗎?恐怕不是吧?
◆跟你們不一樣難道就是亂?
我與幾位女性好友經營的「性解放の學姊」粉絲頁,從成立之初,就不斷遭到各種騷擾。我就先不說明是哪些團體、哪些人所為,但我只是要說明,在網路空間裡,個人也並非想像中那樣自由。我們依然帶著「守序」、「合宜」的價值觀,對他人也對自己進行監督。
粉絲頁成立不久,我們便辦理贈送「色即是空」真人翻模假陽具,支持「手天使」性義工的活動。希望可以藉由我們的活動,讓一般人看見身障者的「性需求」,正視身障者的性權。這個活動其實收到很多網友的支持,紛紛報名參加。
為了讓更多人得知這個活動,我們決定花200元,買了第一次貼文推廣的廣告,但是當我們要加碼買第二次廣告時,我們的活動被判定為是「色情」,隨後也遭到檢舉,臉書「建議」我們下架該則貼文。我們試過各種方法,只要出現類似的文字與文句,臉書的審核機制都直接判定為「色情」貼文,不讓我們買廣告推廣。這件事情,讓我們萬般沮喪,因為這種貼文,怎麼會是色情、猥褻呢?
另一則讓我們更加沮喪的事是,遭到某性別保守團體(別名道德魔人)的壓迫。前些日子,電影《格雷的五十道陰影》正在話題上,我們藉由電影介紹了BDSM(Bondage, Discipline, Dominance & Submission)。很多人以為 BDSM 是「不合時宜」、「誇張」,甚至「變態」的性行為(BDSM 不一定有性),可是BDSM其實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人際關係的反映,只是透過不同的愉悅形式表現出來,所以「秩序」與「失序」的界線到底在哪裡?
某些性別保守團體不了解,就大肆批評《格雷的五十道陰影》,污名化 BDSM,利用臉書的「安全機制」,大量檢舉我們的貼文,使得該則貼文「直接下架」。這些道德魔人,一向對鼓吹性解放的人不滿,便「順手之勞」地檢舉我們,導致我們差點消失在臉書上。
◆打破秩序神話,重建多元社會
以秩序為名的霸凌何其多?有些人覺得遊民聚集在廣場很髒很臭,最好用噴水將他們驅之別院。有些人覺得外勞坐在車站大廳地上,亂七八糟、有礙觀瞻,最好用紅龍圍起來,都不讓他們使用。有些人覺得同志大遊行,那些男同志裸露挑戰尺度邊緣、跨性別者袒胸露乳、性別團體鼓吹性解放、性濫交,真是傷風敗俗,「這樣要怎麼教小孩」?眼看無法阻止政府給路權,只好把小孩的眼睛一遮,快步離去。
以上這些反動的行為,我不敢相信在解嚴二十多年後的台灣依然存在。秩序與失序之間不見得有絕對的標準與界線,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我奉勸某些道德魔人最好還是別拿自己標準當作普世的標準,別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更重要的是,我們的社會本來就允許各種「不太有秩序」的狀態存在,但某些人以為的秩序標準,卻才是造成他人失序,使得他人越來越失序的元兇。畢竟佔有權力與資源,就是既得利益者,他們只看見自己,看不見別人,也看不見自己正在壓迫別人,看不見失序。這完全不是多元社會應該具備的態度與現象。
其實,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生活在各種都市空間中,一定有很多事情,讓我們覺得很困擾、被冒犯、看不順眼,甚至討厭,我都不否認自己有覺得惱人、令人討厭的事,就會把它歸類為「失序」的事。可是,也許我覺得討厭的事,對其他人來說可能無傷大雅,以及對做那些事的人有重要的意義,或是那是他生活之必要,我們又怎麼能拿自己的標準來套在別人身上,還奉為圭臬呢?
我認為,多元社會最重要的精神除了「尊重」他人存在的事實之外,還要學會「容忍」。
「包容」是聖人才能做到的境界,向一般人要求「包容」簡直天方夜譚,誰能真正慈悲為懷,什麼事都包容呢?就算有,那也是口號而已。但是容忍不一樣,容忍是,我自己明白我有很多不爽你的地方,但是我明白那對你很重要,同樣我也希望你理解我其實不爽你某個行為,你必須在某個程度上要有所自持與自律。
我們都不爽彼此,但是我們維持最基本的「容忍」並「共存」。有一天,相互理解的情況會越來越明朗,出現「黃金交叉」,台灣社會才能真正邁向多元社會。
https://bit.ly/3VS0j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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